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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点睛(1 / 4)

在刘羡阳来到泥瓶巷没多久,小巷又来了个稀客,气度翩翩的青衫读书郎赵繇,颇有几分神似教书先生齐静春。

赵繇是小镇四大姓之一的嫡长孙,比起卢正淳那些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,同样出身富贵的赵繇,口碑就很好,小镇许多孤寡老人都受过少年的恩惠,若说这是书本上所谓“名士养望于野”的手腕,好像太高估赵繇的心志,有点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毕竟少年从十岁起,就已是这般与人为善的心性,年复一年,并无丝毫懈怠。哪怕是福禄街看着少年郎长大的老人,也都要伸出大拇指,每次训斥自家子弟,总会把赵繇拎出来作为理由,这就使得赵繇在同龄人当中没有几个交心的朋友。

卢正淳那拨人心性自由,也不爱跟一个成天之乎者也的书呆子打交道,试想一下大伙儿兴致勃勃去爬墙头偷窥俏寡妇,结果有人在旁边念叨非礼勿视,岂不是大煞风景。总之,少年赵繇这些年喜欢跟福禄街以外的人打交道,大大小小的巷弄,他几乎都走过,除了泥瓶巷,因为这条小巷里住着宋集薪,一个让赵繇经常感到自惭形秽的同龄人。

不过真要说朋友的话,赵繇大概只认宋集薪这个棋友,虽说这么多年下棋一直输给宋集薪,但是胜负心归胜负心,想赢棋的执念归执念,对于天资高绝的宋集薪,赵繇其实心底一直很佩服,只不过赵繇有些失落,是因为直觉告诉他,宋集薪虽然跟自己嘻嘻哈哈,平时交往亲密无间,可好像从来没把他看做真正的朋友知己。

赵繇虽然之前没有拜访过宋集薪家,但是当他一眼看到某栋宅子,就知道这家肯定就是宋集薪的家门了,源于门口张贴的那幅春联,字极多,且一看就是宋集薪的字,理由很简单,委实是风格太多变了,几乎可以说是字字不同,例如“御风”二字,一气呵成,随心所欲,大有飘然之意。“渊”一字,水字边,尤为深意绵长。奇一字,那一大提起,气魄极大,雷霆万钧!国一字,又写得中正平和,如圣贤端坐,挑不出半点瑕疵。

赵繇站在院门口,几乎忘了敲门,身体前倾,痴痴望着那些字,失魂落魄,只觉得自己快要没了敲门的胆气。正因为他勤恳练字,临帖众多,才更加知道那些字里的气力之大、分量之重、精神之盛。

赵繇黯然伤神,掏出一只钱袋子,弯腰放在门口,准备不告而别。

这时候院门骤然打开,赵繇抬头看去,宋集薪好像正要和婢女稚圭出门,两人言笑晏晏。

宋集薪故作惊讶,打趣道:“赵繇你行此大礼,所欲何为?”

赵繇有些尴尬地拿起钱袋子,正要开口解释其中缘由,就被宋集薪一把拿走绣袋,笑嘻嘻道:“呦呵,赵繇是登门送礼来啦,收下收下了。不过事先说好,我是穷苦人家,可没有能让赵兄入法眼的礼物,来而不往就非礼一回吧。”

赵繇苦笑道:“这袋子压胜钱,就当是我的临别赠礼吧,无需往来回礼。”

宋集薪转头对自家婢女会心一笑,将钱袋子交给她,“看吧,我就说赵繇是小镇最懂礼数的读书人,如何?”

少女接过钱袋子后,捧在胸口,她笑得眯起双眼,很开心,稍稍侧身施了一个万福,“谢过赵公子,我家少爷说过,积善之家有余庆,行善之人有福田,奴婢在这里预祝赵公子青云直上,鹏程万里。”

赵繇赶紧回礼作揖道:“感谢稚圭姑娘的吉言。”

宋集薪摸着后脑勺,打着哈欠,“你们不累啊。”

稚圭笑眯眯道:“若是每次都能拿到一袋子钱,奴婢施了一万次万福也不累。”

赵繇有些汗颜道:“要让稚圭姑娘失望了。”

宋集薪大手一挥,“走,喝酒去!”

赵繇一脸为难,宋集薪激将法道:“草包一个!读书只读出死板规矩,不读出点名士风流,怎么行?”

赵繇试探性问道:“小酌怡情?”

宋集薪白眼道:“大醉酩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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