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说不定内衣还没来得及脱,就被人发现了。于是凶犯仓惶而逃。”
“这就更不可能了。如果就这么跑掉,凶犯连动手杀人的时间都没有,更别提把尸体埋在老窑洞里。”
吴迪并不认同老梁这种狡辩式的分析。在她眼里,这样笨拙的逻辑思维确实更适合做社会治安管理工作。
“那……也许他们原先没有肢体冲突,但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凶犯歹意骤生,用钝器击打被害人头部致死。怕事情败露,埋尸于此。”
“您的这种分析倒是提醒我,应该认真考虑突发变故的可能性……但您刚才假定的情境存在一个漏洞。”吴迪舔舔上唇,停顿了一下,接着说,“如果仅因凶手一念之差致人死亡,又何必在被害人失去抵抗力之后实施二次侵害?”
老梁被一时间噎得说不出话来,只得尴尬地向后捋了捋油光发亮的头发。
“你怎么考虑,就直接把想法说出来。”孟国飞不愿吴迪再绕弯子,顺便替老梁打个圆场。
“我个人认为,这并不是一起随机发生的治安刑事案,而是一起谋杀案。或许凶手早有预谋,被害人财物遗失只是被凶手伪装成抢劫杀人的一种假象。”
“理由?”
“在没有抵抗的情况下被钝器一击致死,说明被害人对凶手没有戒备心。凶手是被害人的熟人,这种可能性很高。”
“接着说……”
“如果凶手是熟人,特别是和被害人关系非常密切的人,比如爱人、闺蜜等关系,被害人的衣物在死亡前由自己脱下也不无可能。”
“被害人的衣物也有可能是在其被杀后被凶手脱掉……”老梁心有不甘地插了一句。
“的确,我也考虑过这种可能性。如果凶手为了销毁证据,在杀害被害人后,大可将所有衣物脱下带走,没有必要只留下内衣。除非,这样做可以给凶手带来有利因素;亦或者,出于某种特殊原因,凶手不得已而为之。但是,如果凶手与被害人素不相识,那么便没有这样做的理由。”
“补充一点,”孟国飞提醒吴迪,“这里并非案发的第一现场。被害人遇害时,也许根本没有穿其它衣物。”
“是的,老大。以此分析,能仅穿着内衣和凶手独处的,只有被害人的爱人或闺蜜吧?那么,我刚才的推理暂时不存在矛盾点。”看到自己的推论没有被推翻,这位涉足警界未久的小姑娘内心荡漾着小小的成就感。
“刚才梁长官所讲的‘某种特殊原因’,给我了一些分析的灵感。在没有肢体冲突的情况下,凶手突然行凶,很可能是受到某种外界刺激而导致的情绪失控。”
老梁不经意的一句话,擦亮了吴迪思考的火花,脑中闪过一丝亮光。
“判断依据?”
吴迪嘴角微微上扬。既然老孟能这么问,说明他同样发现了问题的所在。
“受到突发刺激后,凶手可能会在瞬间产生极大的恨意或施虐倾向。在对方丧失知觉的情况下依然疯狂地实施扼杀,便是对上述推论最好的证明。如此,被害人被二次侵犯的疑点便可解释得通。”
“后生可畏啊。照你这么说,熟人作案,并且是仇杀的可能性比较高喽。”老梁不得不承认,自己把案情想的过于简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