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看见令妃先祖写的是正黄旗包衣管领下人
然后我们在看看德妃乌雅氏的记载。
还是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公杨古利额驸率兵进剿大破朝鲜,有卒藏匿石岩间,窃发鸟枪,杨古利额附中伤而殁,太宗甚伤之,忽有一人越山而去,佟图赖指而言曰彼山上东去者即伤死扬古利额附之人也。太宗因命额森追之,次日即以其首来献,太宗嘉之授为男爵,后征山东济南府临清州及大同等处屡立战功,加一骑都尉任佐领,缘事削职。
可以看见德妃的先祖写的是佐领,她家是对清朝有功的包衣,还有爵位。
插一个对包衣的题外话。
包衣一词的记载最早见于满洲实录之中。
最初的起源是女真部族的下层成员、统治家族收养、接纳的非血缘关系的家族、氏族成员和部分外戚族众等。如内府完颜氏就曾因与清太祖努尔哈赤有姻亲关系而被编入包衣。此外,还有许多追随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之勋戚都隶属于包衣,八旗定制后也未有变更。
随着清朝势力的不断扩大,包衣的来源也日益复杂。从之前的来源又拓展至战俘、契约奴仆和获罪之人。此后,以他们作为主体的包衣成员身份也日渐稳定,开始以一个奴仆阶层的形象出现在历史之中。
所以包衣里面也是分很多种的,最初的包衣八旗和其他的八旗无论是地位还是其他的,都没什么区别,甚至于各别地位待遇还更高。
说简单一点,在入关之前,投靠清朝的势力,人多就编入满洲蒙古汉军八旗给佐领,自己管自己人。人少,比如就二三十个人去投靠清朝,那就编入包衣旗让佐领管着。
然后人多欺负人少,而人少也不可能组织更多的人手去争夺军功,所获得的军功少,所以渐渐的包衣八旗的地位就越来越低,最后变成了大家认为的奴仆。
在看看关于辛者库的其他资料天命七年正月初五日,清努尔哈赤谕辽东所获养猪之汉人,及绣匠等有用之汉人,收入辛者库牛录。
后金政权确立之后,统治者将犯罪的官员发入辛者库,是一个游牧民族的惯例,可以看作犯罪株连和奴隶制的延申。一开始,罚入辛者库仅仅针对旗人,后来扩展到汉人。
根据八旗通志初集记载天聪四年二等参将雍舜,曾缘事革,没入辛者库,给贝勒家。
康雍时期,不少犯罪的旗人及家属被罚入辛者库为奴,此后“入辛者库”成为此时惩处犯罪旗人的重要方式。
所以辛者库是对异族战俘工匠和犯罪旗人的统一管理组织,并非是单纯的贱民机构,而是一种制度。
另外犯罪旗人对于清朝的统治者而言,那也是旗人,地位比汉人要高。一般有本事的,或者是和统治者关系密切的,都会给改过自新的机会,委以重任,厉害的还能被抬旗出包衣比如徐元梦。
另外在康熙年间,有庄头请求稽查各管领下人“何项之人给食辛者库,何项之人不给食辛者库”。
这表明辛者库仅为管领下人中的部分群体,管领下的非辛者库人包括了诸披甲人和有自耕田之庄头人等。
所以辛者库人一定是包衣管领下人,但包衣管领下人并非都是辛者库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