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人们的婚姻状态,即便有这样那样的不足,感情还算纯粹。纵观如今孩子们的婚姻,似乎总能嗅到一股刺鼻的铜臭味。
当然,作为父亲,只要孩子幸福,这些铜臭味可以让其飘至脑后,视为无物;对于女方的各类要求,我当尽全力满足。
问题是,那个看似善良的女孩所提出的要求,我却可望而不可及。有心无力,是对我当时心境的最佳描述。有一瞬间,我甚至对那女孩的人品,产生了质疑。
我向男警官陈述了我和田雨的想法,对方虽然没有任何表态,但能看到他微微地点着头。
令我大失所望的是,白玫否定了我和田雨的方案。
我们本计划着,那栋别墅孩子们可先用作婚房。婚后,待他们二人具备落户条件时,将房产以二手房的形式交易给夫妻俩。首付和相关手续费由我们来承担,他们只要重新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,按月支付房贷即可。
从法律意义上考虑,除首付以外——包括今后房产的增值部分——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况且首付金额,包括房屋各类装修的花费,均不用他们负担。只要他们生活幸福,我们并不打算和孩子们细算这笔账。
这样的决定,对女方来说,自认并无不妥之处。
听过我提出的方案,白玫说天赐已经提前和她大致讲过。她原以为我能提出令她更为满意的新方案,没想到和之前天赐讲过的内容竟无差异。在她眼里,我看不到丝毫的感激之情;相反地,似乎有一种想把我掏空的险诈。
我叹了一口气,询问她内心的理想方案究竟是什么。
她似乎没有用太多的时间思考,便阐明了自己意图。那些话,让我感到阵阵错愕,竟一时语噎,不知说什么好。
她要求我将别墅全款买下,婚后以赠与的形式过户给夫妻二人。受赠方要以夫妻双方为单位,且新房产证上必须有夫妻二人的名字。如果我没有异议,就我们达成的此项共识,需要在结婚之前找律师起草书面协议,双方签署后交公证处公证。
如此这般,她才同意和天赐结婚。
这就是现代人的婚姻?!
如同一场以婚姻及生育为代价的肮脏交易……
不!更像是以爱为名的绑架和勒索!
不知她心里有何种的底气,手中握着怎样的底牌,竟可以提出如此过分的要求!
后来我才知道,她的狂妄大概源于怀了天赐的孩子,怀了我们老萧家的骨肉。这个胎中的孩子,究竟是感情的结晶,还是谈判的筹码?
相处这么多年,我尽量和田雨保持经济独立。毕竟不希望被对方误解,和他相恋的初衷是看中他的经济实力。他的个人财产,我也没有任何支配权。
原本,他可以做出如此大的牺牲,我已非常感恩戴德,我又有什么资格做出更多的要求?
然而以我的经济能力,就算倾家荡产,也无法一次付清别墅的尾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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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这样的要求对我来说,简直难如登天。
面对这样无言的结局,我对白玫一时无法做出任何明确答复。只能施以缓兵之计,让她给我些时间,容我好好想想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