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他们要称呼他为什么”休斯顿双臂交叉放在胸前。
“一个叫克拉克的记者要称他为异教徒,宣扬他信仰的是上帝。那个傻瓜当然那样认为了,凶手的作案手法总含有宗教的意味。但我可以确定上帝与这事一点关系也没有。除非那是旧约圣经里的上帝就是总弄出天罚和灾祸的那个。”
哈维摊开双手,嬉皮笑脸地接着说
“还有一个获普利策奖的记者,露易丝莱恩将他称为刻耳柏洛斯,或许她和你想得一样。哦,刻耳柏洛斯,残忍又粗暴的怪物,他有一双红眼睛,乌黑油腻的胡须和锋利的双爪,要将那些阴魂撕裂剥皮”
休斯顿用那双蓝眼睛瞪他。
“你呢,听起来你另有见解。”他不太开心地说,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。
“哦,要我说就该叫他神经病。如果大众选择把那些凶手叫做神经病1号或者类似的名字,他们给人带来的新奇感和神秘色彩很快就会消失,也不会有人他妈地给警局寄对凶手的狂热的崇拜信。”哈维说着说着就咒骂起来。
休斯顿倒是赞同他这次的理论,他不喜欢那些称呼和代号。历史上有名的十二宫杀手、开膛手杰克、山姆之子媒体编出来的那些名字是对那些可憎的事情的一种美化。
大众对连环杀手病态的着迷越来越狂热,就越可能有人试图复制他们的作案手法。
哈维毫不客气地踱到冰箱前,从里面拿出一个冰可乐,回头问道“你对那个变态有何见解”
“不是变态,”休斯顿看着他把拉环拽开,眯着眼睛说,“精神变态者和反社会人格的区别在于前者没有道德准则,后者却有,但与普世的相异。凶手有他自己的一套准则,他更可能是个反社会人格者。”
冰冷的液体灌入胃里,哈维喟叹了一声,“我不懂这些,听起来你对心理知识挺了解。”他寻思着看了一圈。
“我有个心理知识方面的导师。”休斯顿说。
这倒是个实话,但他已经忘记他的导师是谁了,那都是上辈子的事情。他现在什么也不记得,就好像他一开始就生活在这个世界一样。
哈维叹了口气,又从茶几上拿起开瓶器把啤酒盖扭开,头也不抬地问“你既然会一些知识,就真的什么也没看出来吗比如动机和一些侧写”
休斯顿盯着被他随手丢到的可乐罐好像它的存在冒犯到了他,压低嗓音回答“我对寻找动机并不擅长,但看看这个照片。”
他捡起地毯上的一张照片,哈维喝了口啤酒凑过去看。
休斯顿以为啤酒是给他带的,但对方显然不这么认为,甚至没有开口问他是否来一口。当然他肯定也会拒绝啦。
“看到这个了吗,”休斯顿尽量平静下来,指着尸体颈动脉旁边的刀伤对哈维说,“和第一个受害者一刀割下的痕迹不同,第三名受害者颈部的刀痕凌乱而无序,很多人都会认为凶手这次失了手,但我不这么认为。”
“如果割开颈动脉,被害人很快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。凶手不希望那样。他希望被害人体会痛苦。这说明他越来越愤怒,越来越歇斯底里。如果不加以制止,他很快就会犯下第四起案件。”
哈维的目光从照片挪到了休斯顿的脸上。
休斯顿眨了眨眼睛,语气坚定地继续说“如果真让我做侧写。我认为嫌疑人可能是白人男性,身高在180190之间,身材健壮,右利手,受过高等教育或有一定的社会地位,信仰宗教,可能有严重的童年创伤,父母或者家族中的其他人也信仰宗教,并且很狂热。”
“你真这么认为”哈维的棕色双眼带着怀疑眯起。